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73048 证券简称:佳农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佳农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人)(以下简称“会所”)接受浙江佳农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审计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进行
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出具了亚会审字(2024)第 01160005 号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现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
如报告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3、预付账款、注释 4、其他
应收款、注释 17、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述:佳农股份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预
付账款余额 41,101,662.46 元,较上期预付账款增加 26,021,805.26 元,增长比例为 172.56%,其他应收款杭州今农实业有限公司暂借款余额 9,200,000.00元,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工程款余额 6,818,899.00 元,由于企业提供资料有限且金额较大,我们未能有足够的证据判断上述预付账款业务的真实性和其他应收款业务的真实性及可收回性。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的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公告编号:2024-012
(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实际情况。
(3)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加快推进相关工作,解决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浙江佳农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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