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成新材:公司章程
左成新材资讯
2023-12-29 15:42:3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12-29

左成(上海)新材料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 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5

第三节 股份转让......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8

第一节 股 东......8

第二节 股东大会......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8

第六节 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 ......21
第五章 董事会......24

第一节 董事 ......25

第二节 董事会......28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2
第七章 监事会......35

第一节 监事 ......35

第二节 监事会......35
第八章 财务会议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7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0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0

第一节 通知 ......40

第二节 公告 ......41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4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3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5
第十二章 附则......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左成(上海)新材料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由上海左成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并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左成(上海)新材料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 1800 弄 1
号 2 幢 2055 室。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020,845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合理、有效地运作公司的法人财产,为股东获取投资回报,为国家创造税收,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防火封堵材料生产;防火封堵材料销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保温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材料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图文设计制作;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咨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