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欧股份:公司章程公告
渝欧跨境资讯
2020-06-22 17: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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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6-22


重庆渝欧跨境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重庆渝欧跨境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公司在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重庆渝欧跨境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渝中区嘉陵江滨江路 242#17 楼。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31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公司住所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支部委员会,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公司坚持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推动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使公司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收益回报。
第十三条 经营范围:利用互联网销售:初级农产品、服装服饰及辅料;销售:鞋帽、玩具、化妆品、日用洗涤用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电工器材、通信设备及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及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珠宝首饰(不含文物)、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钟表、眼镜(不含隐形眼镜)、家具、绿化植物(不含林木种子生产、经营)、Ⅰ类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批发兼零售(按许可证核定期限及范围从事经营);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业务覆盖范围:重庆市)(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室内外装修装饰设计;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保健按摩(需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婴幼儿洗浴;婴幼儿沐浴室;室内游乐服务(以上三项仅限有资质的分支机构经营);餐饮;儿
童理发;装修材料;烘焙及甜点销售;早教、托育;营养保健;宠物食品、宠物用品;二类医疗器械;药品零售和连锁、药品批发、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进出口、医疗服务、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和体育赛事活动、旅游信息咨询、票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婚庆礼仪服务、企业营销策划;销售体育器材、服饰、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备、教具、玩具的研发;销售、维修(不含特种设备)、儿童游乐园经营管理、儿童主体乐园设计、体育用品及运动服饰的销售。销售图书(需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上述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部门最终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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