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2
关于重庆渝欧跨境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
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期)
重庆渝欧跨境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渝欧跨境”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重庆渝欧跨境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辅导小组成员共 3 名,分别为:邬江、蔡宾、肖霁娱。相关辅导小组成员均系西南证券正式员工,拥有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证监会对辅导人员的要求,能够胜任对渝欧跨境的辅导工作。
上述 3 人中邬江同时担任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六九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肖霁娱同时担任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4 年 4 月 10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辅
导工作的具体辅导方式如下:
1、本期辅导主要采取组织自学等多种灵活有效的辅导方式进行;辅导过程中,中介机构就各自调查情况进行了详细沟通,协调整个辅导期间的工作计划,分析和讨论了渝欧跨境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及时间安排。
2、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并取得相应资料,对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业务体系等方面进行梳理,对发行人财务信息进行初步核查,督促发行人就尽职调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规范和整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尽职调查
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并取得相应资料,结合企业内外部访谈、公开信息查询等形式,对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业务体系等方面进行梳理,对发行人财务信息进行初步核查,督促发行人就尽职调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规范和完善。
2、北交所法律、法规
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通过自学等方式,学习北交所发行及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其法制观念及诚信意识。
3、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督促渝欧跨境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及北交所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并完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明确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及权责、义务、工作制度。
4、独立性
通过调查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情况,督促其按照业务独立性、资产完整性的要求,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突出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
5、内控制度
协助并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6、年度报告披露
协助并督促公司按《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西南证券为渝欧跨境提供辅导培训、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一致行动人补充确认及实际控制人更正认定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一致行动人补充确
认及实际控制人更正认定公告》(公告编号:2023-123),对渝欧跨境一致行动人进行了补充确认,同时对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更正认定:“拟补充确认蒋函伶、张林、廖青华、赵中会、谢思羽、
张伟(以下统称“6 名自然人股东”)自 2020 年 3 月 31 日(即
外经贸集团减持渝欧跨境 297 万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的过户登记日)起为赛玛特科技、赛玛特鸿毅的一致行动人,更正认定苏毅自2020年3月31日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3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本次收购相关的《收购报告书》
及《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等中介机构意见并报送全国股转系统。
因上述“一致行动人补充确认及实际控制人更正认定”事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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