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73013 证券简称:稳亮股份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深圳市稳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5 日 9: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013 稳亮股份 2020 年 5 月 2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大成 律师事务所涂成洲、陈可强 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9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结合 2019 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结合 2019 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董事会拟定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度,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结合 2019 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监事会拟定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2019 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根据公司现状与发展规划,公司拟暂不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八)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九)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十)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 7;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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