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真科技:公司章程
摘牌智真资讯
2021-09-07 18: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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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9-07

南京智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 ......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第一节 股东 ......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0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5
第五章 董事会 ...... 18

第一节 董事 ...... 18

第二节 董事会 ...... 2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7
第七章 监事会 ...... 29

第一节 监事 ...... 29

第二节 监事会 ...... 30

第八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31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3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4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 34

第一节 通知 ...... 35

第二节 公告 ...... 35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7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39
第十三章 附则 ...... 39

南京智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南京智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南京智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 301 号南京国际服务外包大厦
01 幢 B 座 13 层。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
第七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建立和完善公司制度,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使公司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收益回报;公司经营过程中要符合《涉军事项特别条款》的相关规定,《涉军事项特别条款》详见附件一。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自动化控制系统、计算机、仪器仪表、网络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与相关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汽车检测设备、电子监测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与相关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视频侦察仪、信息监控系统、液压系统、雷达伺服机构、光电稳定平台、带转台三脚架、车载电源适配器的研发、生产、销售与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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