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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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0 19: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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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20


证券代码:873002 证券简称:网信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苏州网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将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 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
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算方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补亏损方案; 本作出决议;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八)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决议;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八)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十)修改公司章程;

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九) 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务所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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