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20
公告编号:2021-008
证券代码:872980 证券简称:众事达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众事达(福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见证签字律师的情况
根据众事达(福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公司聘请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作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为纪龙通、徐金叶两名律师。现由于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内部安排调整,见证律师变更为:张云、许艳冰律师。
二、变更签字见证律师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见证律师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无需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见证律师的影响
本次变更见证律师系因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内部安排调整,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仍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事务所,不会对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产生任何影响。
特此公告。
众事达(福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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