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3
公告编号:2023-057
证券代码:872971 证券简称:鸿荣重工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9 月 28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伍东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57
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本次发行对象均已确定,确定的发行对象为李阳春、蓝思源、伍东明、颜德 忠、梅州市南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特此拟订了《广东鸿荣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 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公告编号 2023-059)。
2.议案表决结果:因 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监事伍东明、颜德忠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定向发行认购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 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需授权公司与发 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认购合同》。2.议案表决结果:因 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监事伍东明、颜德忠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3-057
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