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31
公告编号:2022-022
证券代码:872957 证券简称:山格股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山西格瑞特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西格瑞特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核并反馈,本公司现予以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更正前: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更正后: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由于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原因导致中国结算在派发时无法代扣合格境外投资者的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将与股东自行协商税款缴纳事宜。
公告编号:2022-022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无影响。更正后的《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山西格瑞特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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