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30
公告编号:2022-033
证券代码:872952 证券简称:天泉药业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筒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福建天泉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我们认为: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022 年半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 1-6 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存在夸大真实、虚假陈述等情形。
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二、关于《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的未分配利润金额充足,按照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状况进行分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公告编号:2022-033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衍电、吉民、沈书豪
2022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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