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3
证券代码:872933 证券简称:正潭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西正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董事会保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时间及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程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无特别说明的事项。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上午 10:0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933 正潭股份 2021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回顾与总结,由公司董事长将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监事会对 2020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回顾与总结,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将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 2020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国家现行政策、市场情况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七)审议《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聘期一年。
(八)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金额
(万元)
1 付正潭、肖淑兰、付 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或 6000
学军、 曹晓娟、肖 融资租赁等事项提供保
学明、邹格 证担保
2 付正潭、肖淑兰、付 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3000
学军、 曹晓娟、肖
学明、邹格
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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