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尚科技:对外投资的公告(补发)
码尚科技资讯
2024-03-13 15: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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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13


证券代码:872926 证券简称:码尚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码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成立参股公司浙江码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 万元,其中浙江码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750 万元、温州溪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1750 万元、赵德用出资 15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苍南
县灵溪镇山海大道 352-382 号(浙江码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1 幢办公 6 楼 601
室),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塑料制品制造;纸制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箱包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服务;箱包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232,278,803.84 元,净资
产总额(包括少数股东权益)为 131,482,764.86 元。本次对外投资未取得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交易金额为 1750 万元,占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13.31%,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 月 8 日,总经理魏乃绪签署《关于成立参股公司浙江码尚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审批单》,同意本对外投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
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温州溪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中储金融大厦 3 幢 905 室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中储金融大厦 3 幢 905 室

注册资本:100 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作物栽培服务;茶叶种植;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花卉种植;蔬菜种植;水果种植;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显示器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乐器批发;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灯具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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