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0
证券代码:872876 证券简称:恒丰能环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恒丰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封面:2018 年 7 月 封面:2020 年 4 月
第三十七条 公司不得无偿向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第三十七条 公司不得无偿向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以不 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以不公平的条件向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 公平的条件向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向不具有清偿能力 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向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为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或实际 其他资产;不得为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无正当理由为股东或实际控 控制人提供担保,或无正当理由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对股东或实 制人提供担保;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对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债权或承担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债 际控制人的债权或承担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债务。公司与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间提供资金、商 务。公司与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间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交易,应严格按照有关 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交易,应严格按照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全体
…… 股东均为关联方的除外。
……(该条其他内容不变)
第四十条 公司按照以下程序严格规范对外担保 第四十条 公司按照以下程序严格规范对外担保
行为: 行为:
(一)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一)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
议; 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下的担保事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宜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金额在 1,000 万 会审议:
元以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对外担保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下的担保事
(三)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 宜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金额在 1,000 万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元以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2. 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
(四)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供的任何担保;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 3.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
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 的担保;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 4.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
以上通过。 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5.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提供的
担保;
(三)应由股东大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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