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9
公告编号:2019-002
证券代码:872876 证券简称:恒丰能环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恒丰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以下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①2018年7月2日,本公司向北京银行南京分行三年期中长期借款3500万元
(期限从2018.7.2-2021.7.1),以本公司三套房产(太古山庄2幢111室、124-3
室、124-5室)作抵押担保;以扬子石化塑料厂四循项目、申特锅炉余热项目、
申特风机变频项目、扬子发电厂项目收益权作质押担保;关联方江苏恒丰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王树卿、司岭、王仪,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②2019年3月1日,本公司向紫金农商江北新区分行三年期中长期借款500万
元(期限从2019.3.1-2021.12.23),以本公司一套房产(太古山庄2幢107室)
作抵押担保;关联方王树卿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③2019年3月20日,本公司向南京银行百子亭支行三年期中长期借款300万
元(期限从2019.3.20-2022.3.6),以本公司一套房产(太古山庄4.5幢126室)
作抵押担保;关联方司岭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④2019年3月20日,全资子公司江苏恒丰劲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
百子亭支行三年期中长期借款300万元(期限从2019.3.20-2022.3.6),以本公
司两套房产(太古山庄2幢112室、113室)作抵押担保;关联方司岭为该
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现对以上关联交易予以追认。
公告编号:2019-002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5人,此议案关联董事王树卿、司岭、王仪3人需回避表决,本次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2人少于半数,故本议案直接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苏恒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6号石榴财智中心21栋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6号石榴财智中心21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树卿
实际控制人:王树卿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汽车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及新材料、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的研制、销售及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租赁。
2.自然人
姓名:王树卿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沿山大道188号自然天成272座
3.自然人
姓名:司岭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118号商茂新园3幢2单元302
4.自然人
姓名:王仪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8号22幢四单元101室
(二)关联关系
公告编号:2019-002
江苏恒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的关联公司。
王树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32.3%的股份。
司岭: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14.845%的股份。
王仪: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14.13%的股份。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系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①2018年7月2日,本公司向北京银行南京分行三年期中长期借款3500万元
(期限从2018.7.2-2021.7.1),以本公司三套房产(太古山庄2幢111室、124-3
室、124-5室)作抵押担保;以扬子石化塑料厂四循项目、申特锅炉余热项目、
申特风机变频项目、扬子发电厂项目收益权作质押担保;关联方江苏恒丰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王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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