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6
公告编号:2020-026
证券代码:872846 证券简称:美霖装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美霖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0 年 3 月 12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0 年 3 月 6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蔡丽美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暂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李伟明、广东耀荣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广州美霖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梁炳华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钟霞、广州美霖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员工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原告是被告的股东之一,2018 年 12 月 27 日,被告因经营周转的需要向原
告借款人民币 100 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 8 个月,自借
款到账之日算起计算,月利率 3%,既每月利息 3 万元。原告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和 28 日通过农业银行共转账 100 元至被告指定的账户,但被告未按约定归还
借款,且自 2019 年 6 月 29 日起不再支付利息。
原告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向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公告编号:2020-026
一、请求被告立即向原告归还借款人民币 100 万元及利息 16 万元(以 100
万元为本金,按照月利率 2%,从 2019 年 6 月 30 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
暂计算至 2019 年 2 月),合计 116 万元。
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在 2020 年 5 月 10
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0)粤 0117 民初 1047 号,判决结果如下:
一、被告广州美霖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直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 10 日内
偿还借款 100,000 元给原告蔡丽美;
二、被告广州美霖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 10 日
内支付利息(利息以尚欠款项为本金,从 2019 年 8 月 1 日起计算至还清之日止,
按月利率 2%的标准计付)给原告蔡丽美;
三、驳回原告蔡丽美的其他诉求。
针对本案诉讼结果,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因为公司账户被冻结状态,公司暂时无法正常支付款项,此案件现在由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强制性执行阶段。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原告已申请了法院强制性执行,导致公司账户及资产被冻结对公司流动资金、日常经营收支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日常经营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流动资金、日常经营收支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将积极应对,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亦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 0117 民初 1047 号。
公告编号:2020-026
广州美霖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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