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61
证券代码:872836 证券简称:康派斯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荣成康派斯新能源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荣成康派斯新能源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2023 年度报
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股转系统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本次《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企业会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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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抗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关于审议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本次更正事项为对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公司会计核算更准确、合理,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使公司财务报表更符合审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公司会计核算更准确、合理,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使公司财务报表更符合审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2020 年股权激励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过程中,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行权,公司将其激励额度分配给了新的激励对象,新增激励对象均符合《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与条件以及行权条件,且涉及股份数量较少,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或控制的股份发生较大变化,未对公司及其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 2022-2023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除资金占用外),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定价公允且不影响公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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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针对资金占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已于 2023 年底归还大部分占用资金,剩余款项已承诺
将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之前归还完毕,未对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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