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天源股份资讯
2023-09-28 15:40:5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9-28


证券代码:872811 证券简称:天源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广州天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3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811 天源股份 2023 年 9 月 2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3 年 10 月 8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 会工作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在第三届董事会生效前,第二届 董事会仍然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3 年 10 月 8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在第三届监事会生效前,第二届监事会仍然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伍和新先生继续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本届董事会提名伍
和新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股东大会通过本项议案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伍和新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四)审议《关于提名汪东升先生继续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本届董事会提名汪东升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股东大会通过本项议案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汪东升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五)审议《关于提名陈秀琴女士继续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本届董事会提名陈秀琴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股东大会通过本项议案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陈秀琴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六)审议《关于提名吴晓鹏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本届董事会提名吴晓鹏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