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17
公告编号:2023-003
证券代码:872791 证券简称:蓝海生物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黑龙江蓝海生物蛋白股份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黑龙江蓝海生物蛋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目前所在行业发展状况及自身业务开展情况,为配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战略和资本市场发展路径的规划,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应内容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公告,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就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一事与公司股东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并已就该事宜达成初步一致,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保护。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充分、有效保护申请股票终止挂牌过程中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对异议股东采取回购其股份的保护
措施,以保障其合法权益。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公告编号:2023-003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和异议股东取得该等股份时的初始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孰高为基准,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认。
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的参考价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的期限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决议公披露之日后 30 天(含当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回购申请材料以亲自送达、邮件寄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回购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股份数量、其他成本来源文件、异议股东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公告编号:2023-003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后 90 天(含当日)内回购异议股东股份。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未向公司送达书面申请材料的,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如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在有效期限内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回购安排将在股票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后执行。
(七) 争议调解机制
因本权益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本权益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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