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7
公告编号:2018-016
证券代码:872790 证券简称:辰云科技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无锡辰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由于公司经营需要,2018年1月18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无锡科技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32010120180000869号),公司向该行借款15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2018年2月6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无锡科技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32010120180001791号),公司向该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公司关联方葛春为以上两笔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葛春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18-01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葛春
住所:无锡滨湖区太湖国际万象九里105-201
(二) 关联关系
葛春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为贷款提供关联担保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担保人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为无偿担保,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转移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250万,公司关联方葛春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的贷款提供无偿担保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解决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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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无锡辰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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