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11
公告编号:2022-023
证券代码:872789 证券简称:ST 龙冉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龙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债务违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重大债务违约的情况
(一)违约情况
龙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龙冉股份”或“公司”)因资金周转于 2021 年4 月 30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12812021480036 的《票据贴现(含协议付息)业务协议书》,贴现票据的出票人
为泰州龙冉贸易有限公司,汇票金额为人民币 1,800 万元,出票日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到期日为 2022 年 4 月 29 日。协议签署后,银行发放了相应资金。2022
年 4 月 29 日贴现票据到期,龙冉股份未能偿还相应款项。
2022 年 5 月 12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发出编号为
1288012022051201 的《催收函》,催收函中要求龙冉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归还编号为 12812021480036 的《票据贴现(含协议付息)业务协议书》项下为其垫付的
款项,垫付款项金额为人民币 1,800 万元,并承担自 2022 年 4 月 30 日起的垫款
利息及罚息。
(二)担保情况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薛章法先生以及其配偶王文英女士,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ZB1283202100000035 和
ZB1283202100000036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龙冉股份自 2021 年 4 月 26 日至
2022 年 2 月 20 日期间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金
公告编号:2022-023
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 万元。
二、违约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偿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垫付的 1,800 万元,构成债务违约。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应对债务违约情况,与债权人进行积极沟通协商,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债务违约将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票据贴现(含协议付息)业务协议书》;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催收函》;
3、《最高额保证合同》。
龙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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