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11
公告编号:2022-024
证券代码:872789 证券简称:ST 龙冉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龙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公司重大债务违约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龙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龙冉股份”或“公司”)因资金周转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 与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限 公 司 泰 州 分 行 签订 了 编 号 为
12812021480036 的《票据贴现(含协议付息)业务协议书》,贴现票据的出票人
为泰州龙冉贸易有限公司,汇票金额为人民币 1,800 万元,出票日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到期日为 2022 年 4 月 29 日。协议签署后,银行发放了相应资金。2022
年 4 月 29 日贴现票据到期,龙冉股份未能偿还相应款项。2022 年 5 月 12 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发出编号为 1288012022051201 的《催收函》,催收函中要求龙冉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归还编号为 12812021480036 的《票据贴现(含协议付息)业务协议书》项下为其垫付的款项,垫付款项金额为人民
币 1,800 万元,并承担自 2022 年 4 月 30 日起的垫款利息及罚息。
由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疏忽,公司未将该起重大债务违约情况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导致上述重大债务违约情况未及时披露。公司已在主办券商督导后及时改正,现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披露,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龙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债务违约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2-023)。
特此公告。
龙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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