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27
公告编号:2022-020
证券代码:872789 证券简称:ST 龙冉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龙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一)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述意见的审计报告。
龙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冉股份”、“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1)第 021942 号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2021年 11 月 12 日修订)(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挂牌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若龙冉股份 2021 年财务报告仍然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将被终止股票挂牌。
(二)公司预计无法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发布《2021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2),受疫情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经营现金流短缺,无充足人力保障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或者披露的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未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或者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
公告编号:2022-020
性和完整性,或者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前述情形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
二、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影响因素等
若龙冉股份 2021 年财务报告仍然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若龙冉股份 2021 年年度报告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且前述情形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的,公司将被终止股票挂牌。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挂牌公司出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全国股转公司在二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其股票挂牌的决定。
三、挂牌公司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司上披露相关风险,公司将继续披露后续风险事项的进展。
四、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人:薛章法
电话:0512-53206558
电子邮箱:xuezhangfa@163.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创业大道北侧
特此公告。
龙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