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5
华安证券
关于龙冉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安证券作为龙冉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预计无法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龙冉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龙冉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2),受疫情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经营现金流短缺,无充足人力保障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挂牌公司若无法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修订)(以下简称“终止
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或者披露的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未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或者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或者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前述情形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
票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华安证券作为龙冉股份的主办券商,已履行持续督导义务,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与龙冉股份沟通 2021 年年报编制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主办券商尚未收到龙冉股份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审核文件,预计龙冉股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