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22
公告编号:2022-006
证券代码:872789 证券简称:ST龙冉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龙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发涉及仲裁公告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申请人董晶晶、何伟、李华珍、陆松、罗彬、庞古成、孙月香、王琳、张黎明、张梅琴、钟礼元与被申请人龙冉股份有限公司的仲裁案件于2021年11月5日被泰州市高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经审理,泰州市高港区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作出泰高劳人仲案字(2021)第 307
号、泰高劳人仲案字(2021)第 298 号、泰高劳人仲案字(2021)第 310 号、泰高劳人仲案字(2021)第 297 号、泰高劳人仲案字(2021)第 295 号、泰高劳人仲案字(2021)第296号、泰高劳人仲案字(2021)第306号仲裁决定书、泰高劳人仲案字(2021)第 293 号、泰高劳人仲案字(2021)第 309 号、泰高劳人仲案字(2021)第294号、泰高劳人仲案字(2021)第308号仲裁裁决书。
由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疏忽,公司未将该起仲裁情况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导致上述仲裁的情况未及时披露。公司已在主办券商督导后及时改正,现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披露,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龙冉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2-005)。
公司对上述未及时进行公告的情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谨记此次教训,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公告编号:2022-006
特此公告。
龙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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