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基洁净:出售资产的公告
鸿基洁净资讯
2020-08-13 15: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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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8-13


公告编号:2020-031

证券代码:872781 证券简称:鸿基洁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鸿基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曹文华转让其所持有的联营公司上海玛衙制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玛衙”)39%股权,交易方式为货币资金,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0 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上海玛衙 10%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 购买、出售资产,到达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比 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 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

公告编号:2020-031

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 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5214.23 万 元,净
资产为 2187.48 万元。上海玛衙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号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680.37 万元,净资产为 21.44 万元,拟成交金额为 0 元。本次对外出售股权的总额
未达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总资产的 50%,也未达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 50%。本次对外出售股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变更需要去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2、自然人

姓名:曹文华


公告编号:2020-031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上海市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上海玛衙制药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3 月 10 日,统一信用代码
91310000088544415X,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部位 368 室,注册资本 1200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曹文华。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家用电器、包装材料,检测仪器,实验室设备,玻璃制品、水处理设备、空气净化器、一类医疗器械,电子电器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工业成套设备,过滤器,模具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公司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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