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24
公告编号:2020-024
证券代码:872781 证券简称:鸿基洁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鸿基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因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拟购买郑伟洲持有的苏州鸿孚飞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孚飞讯”)35%的股权。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以 350,000 元购买上述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对鸿孚飞讯实现 100%控股。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52,142,354.64 元,
净资产为 21,874,854.30 元。此次鸿孚飞讯 35%的股权作价 350,000.00 元交易,
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0-024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购买控股子公司股权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郑伟洲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创新西路 75 弄 88 号 402 室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苏州鸿孚飞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苏州市工业园区娄葑创投工业坊 15A 号厂房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不涉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公告编号:2020-024
四、定价情况
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350,000 元收购上述股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以人民币 350,000 元,收购郑伟洲所持有的苏州鸿孚飞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5%的股份,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苏州鸿孚飞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整合公司资源,加强对子公司的控制,同时也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及发展战略。
本次收购完成后,苏州鸿孚飞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产业结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
七、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鸿基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
苏州鸿基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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