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2
公告编号:2020-015
证券代码:872781 证券简称:鸿基洁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鸿基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5 月 5 日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曾世清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追认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与自然人龚本龙在沈阳市东大区设立控股
公告编号:2020-015
子公司沈阳鸿基洁净科技有限公司;住所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 123 号顺
天大厦 807-009;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公司出资人民币 60 万元,持股比
例 60%;经营范围为清洁技术研究;空气净化设备、制药专用设备、消毒灭菌设备、生物安全设备、专用工器具、水处理设备、节能环保设备、智能空调系统、环境检测仪器、自动化控制系统、不锈钢制品、机械设备销售。该子公司已于
2020 年 5 月 8 号取得营业执照。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因龚本龙系公司董事曾世清、曾爱国之侄女婿,构成关联交易,董事曾世清、曾爱国回避了本项议案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苏州鸿基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苏州鸿基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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