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基洁净: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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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9 19: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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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29


证券代码:872781 证券简称:鸿基洁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鸿基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781 鸿基洁净 2021 年 5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苏州) 律师事务所徐其干、崔晨曦两名律师。(七)会议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创投工业坊 18 号厂房。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对 2020 年度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讨论,2020 年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并将持续规范公司治理,推进公司的各项业务发展。
(二)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讨论,2020 年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并将持续规范公司治理,推进公司的各项业务发展。
(三)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经由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0 号-基础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了 2020 年
告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的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公司所编制的年度报表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财务部草拟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

公司在总结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开拓情况,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留存公司用于发展。(七)审议《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八)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2020 年度向非关联方吴峰、王发宝、李强分别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 1,422,435.97 元、1,000,000 元、1,000,000 元,其他具体情况以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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