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3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72780 证券简称:天贝科技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北京天贝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北京天贝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提出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公司股票终
止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
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孙东旺承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股票终止挂牌事项之后由实
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孙东旺(含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
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公告编号:2024-006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申请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出席(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已出席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是未就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有效同意的股东;
3、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4、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主体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股东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在申请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内按照公司公告内容向公司送达回购申请材料,并书面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公告编号:2024-006
回购价格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异议股东取得股份成本价
孰高为准。
满足申请回购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该股东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回购对象应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起的15个自然日内(回购申请有效期)提交股份回购申请。回购对象应在此 期限内将回购书面申请文件以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方式交付至公司规定
地址(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申请材料包括:
1. 经股东签字的回购申请书原件(向公司索取,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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