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08
公告编号2019-010
证券代码:872778 证券简称:天鹏牧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廊坊市天鹏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的补充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通知情况
廊坊市天鹏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发布了《廊坊市天鹏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根据该公告,公司定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5月6日收到股东张翠红女士(截止2019年5月6日,张翠红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024万股,持股比例99.81%)提交的《关于增加2018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以下提案:
(一)《关于提名李超斯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2019年5月6日,廊坊市天鹏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朝鲁的辞职报告,公司董事朝鲁因个人原因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廊坊市天鹏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提名李超斯为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 董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廊坊市天鹏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
公告编号2019-010
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补充通知发出之日,张翠红持有廊坊市天鹏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99.81%的股份。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具有明确主题和具体审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保持不变。
四、 调整后的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3、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4、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5、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议案;
6、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8、审议《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度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9、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10、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1、审议《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12、审议《关于提名李超斯为公司董事》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
《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廊坊市天鹏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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