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8
公告编号:2019-015
证券代码:872771 证券简称:隆盛新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成都隆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
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相继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等四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公告编号:2019-015
本次变更是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政策及通知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成都隆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成都隆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9-015
成都隆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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