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迪滚塑:出售参股公司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爱迪滚塑资讯
2023-12-25 17: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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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25



证券代码:872760 证券简称:爱迪滚塑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安徽爱迪滚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参股公司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并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出售所持有的定远县城投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电子”)5.00%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 350.00 万元,公司已实缴出资 0.00 元,公司未实缴出资),受让方为定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综合考虑公司前述实缴出资、城投电子 2023 年 1-11 月/2023 年 11 月 30 日

主要财务指标、实际经营等因素,经充分协商,双方确定本次交易的对价为人民币 0.00 元。



本次交易后,公司不再持有城投电子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

第二条之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三)公众公司同时购买、出售资产的,应当分别计算购买、出售资产的相关比例,并以二者中比例较高者为准;



(四)公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爱迪

滚塑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44,317,401.03 元,期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12,416,760.05 元。



依据城投电子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城投电子总

资产为 70,000,000.00 元,净资产为 70,000,000.00 元。本次出售的资产为爱迪滚塑所持有的城投电子 5.00% 股权,本次交易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均为3,500,00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7.90%,占归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的比例的绝对值为 28.19%,相应比例均比较小,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认定标准。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亦不存在连续对本次交易所涉股权资产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情形,无需进行累计计算。



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出售参股公司定远县城投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 5%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数 5 人,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交易对方为关联股东但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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