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08
公告编号:2023-018
证券代码:872660 证券简称:江苏轩瑞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江苏轩瑞减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终止挂牌决定的主要内容
江苏轩瑞减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9 月 8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或“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作出终止中山银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3]349 号),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的,股转系统终止其股票挂牌。江苏轩瑞减振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股转系统于 2023 年 9 月 5
日作出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被摘牌公司应在收到股转系统出具的终止股票挂牌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内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主办券商应指定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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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人员负责相关事宜并披露联系方式,协助做好投资者的沟通工作,指导公司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
二、 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和终止挂牌日期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
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复牌,并
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
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苏瑞”。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一)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二)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摘牌证券非公开电子化转让服务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股票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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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
四、 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孙桂芳
联系电话:0519-83831099
邮箱:2290387549@qq.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武进大道西路 86 号 8A
(二)券商联系人:王莉
联系电话:010-57065206
邮箱:812415902@qq.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15 层
五、 其他说明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六、 备查文件
《关于作出终止中山银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3]349 号)
江苏轩瑞减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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