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6
公告编号:2019-010
证券代码:872590 证券简称:华铝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浙江华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华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股东李建云成为第一大股东,原定于交易发生后的20个工作日披露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现因中介机构的相关报告已完成但尚处于内核阶段,不能按此时间完成,公司董事会已与收购人李建云和中介机构沟通,预计需延期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报告的披露工作。
公司对上述事项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主办券商的沟通和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及时和完整。
浙江华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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