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72568 证券简称:鸿润食品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实现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的有效利用保值,现拟利用闲置资金投资理
财产品,具体如下:
(1)理财额度:
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不超过 15,000.00 万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操作。
(2)理财产品: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资金只可投资银行发售的即申购、即赎回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短期投资。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16
二、关于《关于预计 2024 年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的专项意见
为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正常所需,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2024 年度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 20,000.00 万元的贷款授信额度。在 2024 年度向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内,公司、公司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资产抵押不超过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的 50%,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互为对方申请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上述贷款及担保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实施,不必再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相关抵押、担保、合同签署等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
本次贷款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专项意见
经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签字:
刘树艳 徐宏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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