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7
公告编号:2023-048
证券代码:872568 证券简称:鸿润食品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的专项意见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6000万元贷款,以公司拥有的位于泗水县金庄镇卞家庄村、327 国道北的不动产(鲁<2019>泗水县不动产权第 0001792 号)作为抵押,贷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以公司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德定先生为此项贷款提供同等额度的担保,并为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次贷款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水支行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的专项意见
公告编号:2023-048
经审议,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水支行申请抵押贷款 5000 万元,以公司拥有的位于泗水县城区泉福路南的不动产(鲁<2018>泗水县不动产权第 0000455 号)作为抵押,本次贷款由公司实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德定先生及其配偶苏利君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以公司实际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本次贷款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签字:
刘树艳 徐宏
2023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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