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广东省华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3 月 2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宗霞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总经理对 2023 年度总经理的整体工作进行了总结,编制了《广东省华
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其中披露了公司 2023 年度日常经营的情况等,并对 2024 年度的工作要点进行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董事会的整体工作进行了总结,编制了《广东省华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其中披露了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对外投资情况、股东大会运作情况等,并对 2024 年度的工作要点进行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反映公司 2023 年度运营的基本情况,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0 号——基础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等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请的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已审财务报表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反映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和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对 2023 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决算,编制了《广东省华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管理层根据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的实际经营业绩和公司 2024 年度发展战略和计划,在充分考虑现实各项基础、经营能力、未来的发展计划及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了《广东省华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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