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10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872545 证券简称:华锐高新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广东省华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原崇浩共同出资成立控股子公司海口市鸿利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其中,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5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
原崇浩拟出资人民币 4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重大资产重组》第 1.2 条的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外投资》的议案,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02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原崇浩
住所:山东省招远市新华路 3 号 1 号楼 1 单元 401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海口市鸿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工商注册信息为准)
注册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朱云路禾润花园 405 房(工商注册信息为准)
主营业务:(金属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销售等)工商注册信息为准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
金额 比例
广东省华锐高
新材料股份有 现金 51 万元 51% 0
限公司
原崇浩 现金 49 万元 49% 0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公告编号:2023-002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方式。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原崇浩合资成立海口市海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 万元。其中,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5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原崇浩拟出资人民币 4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优化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的规划。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从公司的现实经营需要以及对未来发展长远战略的角度所作出的慎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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