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高新:关于股权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华锐高新资讯
2022-11-10 15: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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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1-10


公告编号:2022-022

证券代码:872545 证券简称:华锐高新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广东省华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一、 公司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
《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公告披露了公司股东郭宗霞持有的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20%。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0 股为
有限售条件股份,1,00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21 年 5 月 2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公告披露了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500000 股,每 10 股转增
7.500000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7.500000 股,不
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000000 股,需要纳税)。权益分派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000,000 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 10,000,000 股。公司股东郭宗霞股本
翻倍,股权不变,无限售条件股份由 1,000,000 股增加至 2,000,000 股。在 2022 年 5
月 24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同步增加股东郭宗霞持有的公司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0,000 股司法冻结。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 股权解除冻结情况

2022 年 11 月 8 日,股东郭宗霞先生收到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口头通知其所持

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的股权解除冻结。

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变化明细》以及《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公司股东郭宗霞先生所持的 2,000,000 股份已被解除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20%。

本次解除冻结后剩余被冻结股份为 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 。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2022 年 11 月 8 日《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2022 年 11 月 8 日《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变化明细》

3、2022 年 11 月 9 日《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广东省华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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