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0
证券代码:872542 证券简称:永乐聚河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上海永乐聚河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31 日上午 10 点整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542 永乐聚河 2020 年 8月 2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姚兴超、朱申岭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议案内容: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提请继续聘任其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议《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
对公司董事长张子杰先生代表董事会所作的《2019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予以审议。
(三)审议《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对公司监事会主席何孟隽先生代表监事会所作的《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予以审议。
(四)审议《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
对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审议。
(五)审议《关于<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
对公司《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予以审议。
(六)审议《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议案内容:
对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予以审议,鉴于公司目前所面临的困境及支持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不进行 2019 年度利润分配。(七)审议《关于确认公司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8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七);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 登记时间:2020 年 8 月 31 日
(三)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021-62290630
(二)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所有费用股东自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永乐聚河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上海永乐聚河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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