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志成: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博志成资讯
2022-04-01 15:37:3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4-01


证券代码:872526 证券简称:博志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博志成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1 日上午 10:00。预计会期 1 天。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21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526 博志成 2022 年 4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何瑞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52 号院地上 2 号楼 3 层 303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三)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2021 年财务状况及业务发展情况,由董事会
编制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北京博志成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情况,决定对 2021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作分配
(五)审议《关于 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披露 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北京博志成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北京博志成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七)审议《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
表 监事会汇报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做
规划。
(八)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期执行财政部 2018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股 东印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加盖法人股东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