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8
张家口中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于通知时间安排的原因延迟召开,会议召开时间晚于2019年6月30日,全体股东已知悉并出具确认函。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8日10:00。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河北震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请各股东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张家口中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0)、《张家口中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1)。
(二)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18年董事会工作情况,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18年监事会工作情况,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请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预算报告》。
(六)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年度预计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该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公司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姓名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金额
(万元)
1 田昌魁、田万荣 为公司提供流动资金 300
田昌魁、孟亚萍、为公司进行银行贷款提供质
2 田敏、田万荣、刘押、抵押及信用担保 500
鸿斌
3 田万荣 为公司无偿提供办公场所 ——
(九)审议《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股东田万荣、田昌魁及其直系亲属孟亚萍为本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行借款50万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股东田昌魁直系亲属田敏以其拥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张房权证字第
万元提供抵押单板,公司股东田昌魁、田万荣提供保证担保。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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