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72435 证券简称:硕博电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长沙硕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 2023 年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 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
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
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 16 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公告编号:2024-008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 累积影响金额 2022 年 1 月 1 日
原列报金额 调整后列报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66,218.99 139,943.81 3,006,162.8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2,592.03 147,942.94 320,534.97
未分配利润 -721,349.47 -7,999.13 -729,348.60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而
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 16 号的规定,本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变更前 累计影响金额 变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70,265.92 73,412.96 3,543,678.88
递延所得税负债 512,099.53 86,502.15 598,601.68
盈余公积 2,453,426.69 -509.01 2,452,917.68
未分配利润 6,582,449.01 -12,580.18 6,569,868.83
根据解释 16 号的规定,本公司对利润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利润表项目 202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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