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7
证券代码:872435 证券简称:硕博电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长沙硕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 投资者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 股份 变动 变动
占股本 占股本
名称 性质 股数(股) 股数(股) 时间 方式
比例 比例
刘 占 合计持有股份 2,700,000 27.00% 2,500,000 25.00% 2023 大宗
军 其中:无限售 2,700,000 27.00% 2,500,000 25.00% 年 11 交易
股份 月 27
有限售 0 0.00% 0 0.00% 日
股份
郭 彦 合计持有股份 4,300,000 43.00% 4,500,000 45.00% 2023 大宗
蕊 及 其中:无限售 0 0.00% 0 0.00% 年 11 交易
其 一
致 行 股份 月 27
动 人 有限售 4,300,000 43.00% 4,500,000 45.00% 日
李敏 股份
注:2023 年 3 月 15 日,收购人郭彦蕊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敏与股份转让方刘
占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收购人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股份转让方刘占军持有的硕博电子 22.00%股份(2,200,000 股),从而直接持有硕博电子 57.00%股份。收购完成后,郭彦蕊成为硕博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由于当时股份转让方刘占军所持硕博电子 1,400,000 股是限售股份,无法办理 14%股权的转让手续。为了保障《股份转让协议》能够依约履行,刘占军与收
购人郭彦蕊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书》,刘占军将其持有
的硕博电子有表决权股份 1,400,000 股(占硕博电子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所对应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给收购人郭彦蕊行使。协议所述表决权委托的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 1,400,000 股限售股份过户至乙方郭彦蕊名下为止。《股
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书》协议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收购报告书》及相关公告。
为履行以上协议,鉴于目前待交割的 1,400,000 股限售股股份已解除限售,双方根据约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股份交割。公司股东刘占军于 2023 年 11月 27 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0,000 股,本次交易后,刘占军直接持股比例由 27.00%变为 25.00%。收购人郭彦蕊于 2023年 11 月 27 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0,000 股,本次交易后,郭彦蕊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40.75%。郭彦蕊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敏直接持股比例合计由 43.00%变为 45.00%。
本次大宗交易系履行收购人郭彦蕊收购事项,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按照本办法进行公众公司收购后,收购人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2个月内不得转让。”因此,收购人郭彦蕊本次增持的 200,000 股股份为有限售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限售手续。
(二) 股份变动涉及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行政批准文件、司法裁定书的主要
内容
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股东刘占军与郭彦蕊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敏签订《股
份转让协议》,转让方刘占军拟将其持有的硕博电子 2,200,000 股(占硕博电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