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1
公告编号:2024-055
证券代码:872423 证券简称:百达智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百琪达智能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百琪达智能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闫阿儒、邓建军、管宏斌,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是对公司战略发展、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业务发展情况的综合考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终止上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闫阿儒、邓建军、管宏斌
2024 年 7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