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4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72423 证券简称:百达智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百琪达智能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作为百琪达智能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百琪达智能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二〇二三年年度)》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12 月财务状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盈利预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百琪达智能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作出的,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4-005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需要,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闫阿儒、邓建军、管宏斌
2024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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