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72405 证券简称:景升股份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宁波景升明诚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宁波
景升明诚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该议案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经
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 10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一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29)
2022 年 11 月 4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
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宁波景升明诚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3358 号)。
2022 年 11 月,公司完成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认购,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 2,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00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出具的编号为中兴华
验字(2022)第 020027 号的验资报告审验。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
存放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元) 募集资金余额
(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 94070078801800005174 5,000,000.00 0.00
行宁波北仑支行
公告编号:2024-014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
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 2022年 9 月 15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明确募集资
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的股票发行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景升股份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与长城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执行《宁波景升明诚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募集资金按照《宁波景升明诚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规定的用途使用。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5,000,000.00
加:利息收入 711.69
减:手续费等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