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5
证券代码:872405 证券简称:景升股份 主办券商:长城证
券
宁波景升明诚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春晓工业园区海口河路 259 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德忠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定、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暨资产抵
押》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
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 5806 万元(含 5806 万元),授信期限 3 年,实际
授信额度及授信年限以银行审批通过的结果为准。授信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以实际发生的贷款额为准。公司以名下拥有的房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情况:该房产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春晓工业园区春晓大道299 号,不动产权证:浙(2018)北仑区不动产权第 0012403 号。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用于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806 万元(含 5806 万元)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德忠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因此构成了关联交易。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德忠为本议案关联方, 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包括接受担保在内的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暨资产抵押》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 7000 万元整,授信期限 2 年,实际授信额度及授信年限以银行审批通过的结果为准。授信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以实际发生的贷款额为准。公司以自有不动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不动产权证:浙(2023)北仑区不动产权第 0021787 号。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制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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