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8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872405 证券简称:景升股份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宁波景升明诚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宁波景升明诚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该议案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 10 月 11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一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29)
2022 年 11 月 4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
转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宁波景升明诚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3358 号)。
2022 年 11 月,公司完成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认购,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
2,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000,000 元。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出具的编号为中兴华验字(2022)第 020027 号的验资报告审验。
二 、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2 年9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1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公告编号:2023-022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已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的股票发行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议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 94070078801800005174 5,000,000.00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此次募集的全部资金已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完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销户业务回单
宁波景升明诚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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